关于广告法“极限词”用语和数据来源问题
发布日期:2019-06-25 编辑:方格医疗 点击:
1、本企业支撑关于《新广告法》实施的“极限化”用语“违禁词”规定,即日起,凡是本站产品详情页面以及产品标题等含极限化“违禁词”先容的文字说明/图片/视频一律马上失效,不作为商品先容描述的依据!大家已于即日起停止与第三方企业(工作室)合作在B2B及其它网站上发布产品信息,所发布的产品信息中如果还有遗漏修改的“极限化”违禁词用在本企业网页,本企业申明全部失效。大家网站管理员与美工已经在整改排查中,所有访问企业所涵盖网页的人员均表示知悉,否则请放弃访问。
2、本站所展示产品外观、参数、性能描述等来源由工厂内部实验及用户使用数据得出,仅供参考,最终以实物为准。本企业有权修改或取消上述产品,如有更改不另行通知。不支撑任何以数据来源为借口理由投诉商家违反“广告法”变相勒索企业索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!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山东方格医疗器械有限企业
2019-06-25
2019-06-25